山西省妇儿工委办主任张晋叶与获得资助医院签订PAC项目执行协议
2012年11月7日上午,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在省城太原举行山西省实施关爱至伊·流产后关爱公益项目(以下简称“PAC项目”)签约仪式。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主任张晋叶出席仪式并讲话,项目执行医院的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仪式,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副主任李富莲主持仪式。
当前,我国人工流产特别是重复流产形势严峻,某些大城市重复流产率甚至高于50%,对女性健康造成了难以估量损害,引起国内医学界的强烈关注。为改善女性健康现状,提高健康水平,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和中华医学会计划生育分会共同启动了PAC项目。山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、太原市妇幼保健院、山西现代妇产医院成为我省首批项目执行医院。这三个医院将分别受到三万元资助,用于PAC门诊建设,待逐步完善并经过专家现场考核合格后,将被中国妇基会和中华医学会计生分会确定为PAC优质服务医院。
签约仪式上,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组织系统学习了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,明晰了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,并现场签订了项目协议书。三个项目执行医院领导分别发言,表示一定要按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项目实施工作。张晋叶对实施好项目提出具体要求,她指出:我省的三个项目执行医院无论从专业技术、人流数量、医院性质、医院层次等方面都具有一定的代表性、广泛性和全面性,希望项目执行医院要充分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。一是要按项目管理要求提供优质服务。配备专职人员,制作宣传版面,积极做好流产前咨询、流产后随访等工作。二是要按项目制度要求加强项目管理。加强对仪器、设备的管理;将项目管理纳入医院的整体管理,统一规划、统一管理;加强档案管理,做好病历和登记的保存、图片和文字资料收集、原始资料保管等工作。三是要按项目目标要求起到示范引领作用。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水平,提高规范化、标准化、制度化管理水平,进而实现率先性、示范性、创新性的要求,提高医院管理的总体水平。